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学院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模范单位初步验收
审核人: 文泽浩 发布日期:2004-06-29点击数:

6月21日下午,由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绵阳市司法局、游仙区政法委、游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游仙经济试验区管委会领导组成的验收组来到学院,对我院申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模范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初步检查验收。副院长钟志万、杜亚敏,保卫处长朱成友等参加了汇报。

副院长钟志万代表学院向验收组汇报了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他讲道:我院地处城郊结合部,来往人员多,周边治安环境较为复杂。为此,学院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学院综治领导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将其列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学院将各职能部门综治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度考核、奖金、评优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经常性地开展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为做好综治工作,控制案件的发生,组建了联动执勤的校园110指挥协调中心和综合治理执勤队队,做到了定点守护与巡逻相结合,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学生宿舍设立专职治安员;重点要害部位安排专人值班,并安装了防盗门和红外线报警装置;加强了暂住人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常开展普法教育,将法律课列为学生必修课。近几年来,学院未发生一起大要案、重大治安事件和安全事故。

在认真听取汇报并仔细检查了学院2002-2004年的综合治理文件、档案材料后,验收组一致认为: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落实,防范体系健全、有效,针对办学规模扩大带来的治安难题采取了得力措施,特别是建立“校园110”的做法在我市高校还属首创,带来了治安管理的高效率和良好效果。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无论从软件、还是硬件方面都具备了创绵阳市模范单位的条件。希望学院继续按照“创模”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完善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争取年底以优异成绩迎接正式验收。